方得始终 发表于 2019-3-5 14:16:08

@长寿人,你的车在这里,你还要吗?

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长寿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六大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等规定扣留的车牌号为渝D83837等37台车辆(备注:葛兰停车场15台,升平停车场22台),其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30日内均未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也未补办相应手续来我队接受处理。



2019年3月4日,交巡警支队六大队分别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规定对上述37台机动车进行报废公示,公示时间6个月(截止至2019年9月3日)。
截止公示期满,37台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规定并持车辆合法证明到我队接受相关处理的,将对该37台机动车进行拆解或者报废。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572348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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