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一电动车路口被撞翻,还要负全责!监控还原真相...
近日,在桃源北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型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案发时,白某某骑搭雨棚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桃源北路十字路口段时,由于雨棚视线遮挡,加上路口处未停车观察让行,与右方聂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63***的小型客车相撞,致使白某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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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白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聂某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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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经过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后行驶。其次电动摩托车、三轮车不要安装雨棚,以防遮挡视线。
来源长寿交巡警
撞得有点惨吧这 两个车主估计都在打忘逛 感觉撞散架了 {:mocs_11:}{:mocs_11:}{:mocs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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