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况不熟还强行超车,你不受伤谁受伤
近日,黄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J**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云台镇往海棠镇方向行驶,在云台镇西城幼儿园路段超车过程中,与刘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渝B8**U7的小型客车发生擦挂,致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黄某受伤,及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wxv_1275942568647327745
摩托车驾驶员黄某由于路况不熟,且未注意观察,在前方小型汽车已经打左转弯灯的情况下,还强行超车,导致侧翻倒地。
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示各位驾驶员在面对不熟悉道路情况下一定要减速慢行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长寿交巡警
怎么去拿到的驾驶证。这点常识都没有吗?哎就怕这样的,有驾驶证。不懂得交通法规,害人害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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