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玟玉 发表于 2020-8-25 11:19:28

盲目超车致事故,两车对撞伤三人

行车安全无小事切勿疏忽与大意今天聊一聊关于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8月16日19时37分何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B7**12的轻型货车行驶至小石桥路段时与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X**0S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李某某及小型客车乘车人祖某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何某某驾驶车辆从葛兰往付何方向行驶在小石桥路段时超车没想到前方有几辆大货车导致无法及时驶回原道再加上路段为一个右转弯驾驶的视线也不好发生了与相对方向驶来的越野车对撞
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示:注意行车安全,切记盲目超车。
编辑来源:长寿交巡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盲目超车致事故,两车对撞伤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