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人,社会人员路边兜售医用口罩,你敢买吗?
路边兜售的医用口罩你敢买吗?↓↓↓11月25日,李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长寿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外的道路上近期有社会人员兜售医用口罩不少社会人员手提编织袋在沿街兜售医用口罩且所售口罩均为散装相关人员直接接触也并未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该处流动人员兜售的口罩货物来源不明如为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不仅起不到防护作用还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
目前,阳光重庆已将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转至长寿区相关部门调查办理
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销售医用口罩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主体必须是企业,且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个人不能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因此广大市民买卖口罩一定要注意哦~
★ 编辑来源:阳光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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