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6-5-25 10:39:24

重庆市长寿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冷链及肉类加工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仓储冷链及肉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仓储冷链及肉类加工生产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葛兰组团葛B11-1/01地块建设单位:重庆市长寿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项目购地约28亩,建设用地约18667平米,购置致晕设备、悬挂输送设备、烫毛脱毛设备等屠宰设备,进行屠宰生猪、牛、家禽等生产。建成后,年屠宰生猪20万头,牛1.05万头,家禽(鸡、鸭)1050万只。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仓储冷链及肉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仓储冷链及肉类加工生产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n0moe7La-VJ5NYP58TS9w 提取码: uig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市长寿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1、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进行网络公示;3、登报公示。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重庆市长寿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卢老师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南路2号2幢1-1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公司名称: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电话:17388215951邮箱:1443579877@qq.com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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