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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先涨后降”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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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5 15: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6.18”年中大促临近,我区各大商场陆续推出各类促销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先涨后降”,套路消费者涉嫌“价格欺诈”,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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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商场内的“打折区”“降价区”“促销区”“特价区”等特定区域,一律不得出售非打折商品。商家暗中提高商品原价,再以活动促销的名义“降价”,将商品混入各类促销特定区域,涉嫌“价格欺诈”。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市场主体:《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先涨后降”本质上属欺骗性价格表示,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各市场主体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消费者务必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和关联证据,遭遇消费侵权,请及时举报投诉。



编辑来源:长寿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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