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寿交巡警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 长寿区经开路晏家湾桥段,一辆大客车与小车相撞,小车司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头严重受损。问及事故原因,大客车驾驶员余某某称,当时他驾驶车牌号为渝AZ11**的大型客车,沿长寿区经开路由长寿城区方向往晏家方向行驶,途径经开路晏家湾桥段时,因前车左转时制动减速,他眼看马上就要发生追尾,于是就往对向车道猛打方向盘,结果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对撞,造成渝FRB9**的小轿车严重受损,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余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余某某负全部责任;被处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编辑来源:长寿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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