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安全带,只是受了点轻伤”,谭某看着悬崖下的货车,心有余悸地说......
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2019年03月04日,谭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2**31的重型货车,沿省道204从西山往洪湖方向行驶至洪湖芦池坝石子厂路段时,车辆驶出道路左侧,与路边护栏发生擦挂后,车辆翻滚至左侧悬崖,致驾驶人谭某受伤,护栏、交通标志、重型货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刹车呢?刹车去哪里了? 谭某称:"驾驶车辆从西山行驶至此路段均为长下坡道路,行驶至此处时,因自己操作不当车辆刹车失灵"。 也就是说刹车失灵了......
万幸的是,司机系了安全带!只是受了轻微伤。 重要事情说三遍: 安全带!安全带!安全带!危机关头能救命!
当事人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处罚款200元,记2分。
交巡警提示:1、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2、行驶前要检查好刹车,确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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