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重庆市的卢某驾车携家人出游,希望度过一个美好的“五一”假期。当车辆行驶至长寿区葛双路合兴正街时,却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腿部骨折,结果不但旅行计划泡汤,还得接受处罚。
据行车记录仪里显示,卢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进入葛双路后,车内不断传出聊天说话的声音,当行驶至合兴正街时,行人周某在前方道路中间面向车辆走来,从周某出现在画面视线中至事故发生,中间有约8秒的可避让时间,但由于卢某分心驾驶,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卢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周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信息来源长寿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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