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无证驾驶渝A9**35小型轿车,由幺滩往洪湖方向行驶,至洪统路称沱街路段时,车辆撞到路边桥墩,造成桥墩及车辆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的张某到底是因为操作不当还是另有隐情?
镜头一
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两小时后被交巡警七大队查获。经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3毫克/100毫升,随后对张某进行抽血检验,张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9毫克/100毫升。
镜头二
发生事故后,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但后才察觉自己是酒后开车,担心警察来后会被处罚,就步行离开了现场,当走到称沱村老中心校时,为了逃避处罚,慌不择路就窜到了一村民家屋顶上,由于天黑看不清就从屋顶上摔了下来,把腿也摔骨折了,随后被大队民警找到将其送往医院医治。
张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对张某给予一千五百元罚款处罚;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拟对张某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张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你对张某给予一千元罚款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合并执行罚款二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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