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弯腰捡东西,正好有人超车或遇到其他危险,往往来不及反应,有驾驶员因为这一“捡”已经“捡”出交通事故...
8月30日23时20分许,查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Z**6X小型汽车从洪湖镇出发沿省道207往万顺镇东风村方向行驶,行驶至长万路万顺小峰寺路口段,因低头捡滑落的手机,一时的疏忽导致车辆驶离车道与路旁的警示桩相撞后又撞向树木,造成警示桩损坏及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局部有暴雨
当事人查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被处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长寿交巡警提示
“司机开车捡东西是要命的错误举动。”这一错误举动多发生在驾车途中、路口等信号灯、堵车和停车过程中。行驶中驾驶员侧身捡东西一手把握方向盘,瞬间车辆就容易跑偏,甚至超越双黄线,等信号灯时捡东西也很容易溜车,导致后果发生。
编辑来源:长寿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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