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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醒!远离野生蘑菇,不采不买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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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6: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万州区发生家庭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对此,区食药安办、区消委会联合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远离野生蘑菇,不采不买不食。


夏季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一些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仅靠肉眼无法辨别,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并借助仪器设备进行区分。在野外,无毒蘑菇与有毒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导致沾染毒性。因此,消费者不要采摘野生蘑菇,不偏听不偏信民间流传的分辨方法,不要在游摊游贩处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食品。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采购关和验收关,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蘑菇混入其中。


野生毒蘑菇种类繁多,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发病最快10分钟,最长24小时。中毒表现有:发热、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便血,重者可出现幻觉、狂躁、抽搐、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催吐,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编辑来源:长寿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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