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酚盐分解及焦油渣干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酚盐分解及焦油渣干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附200号
建设单位: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购置3台CO2分解塔,1台尾气洗净塔,1台尾气吸收塔,1套CO2气化装置,焦油渣专用自卸式离心机2台(配套输送泵1台),收集罐1台,胶体磨1台,砂磨机1台,输送泵1台等装置设备,对原有粗酚分解、蒸吹系统及焦油渣干化等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分解单元安全,降低分解单元废水,废气进一步深度治理排放,现场环境改善明显,降低现场挥发性有机气体。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酚盐分解及焦油渣干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网址:https://pan.baidu.com/s/1TfmXD6up-N05sf7qokORvg
提取码:brr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进行网络公示;
3、登报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823158259
邮箱:2295778614@qq.com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7388215951
邮箱:144357957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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